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工作
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,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,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、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卫函〔2016〕1252号)和《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阳卫函〔2016〕384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状况,我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在直管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。
该次专项监督检查,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6人次、卫生监督执法车辆46车次,检查医疗机构64间次,抽查医务人员319人次。挂牌、使用、宣传的名称与登记名称不一致的医疗机构数有7间,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数18间。
监督检查三级医院2间,抽查医务人员36 人,均出示了相应的执业资格。未发现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,未发现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研究,未发现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及应用。监督检查二级医院8间,抽查医务人员130 人,127人均出示了相应的执业资格,另有3位是见习医生。检查一级医院3间,抽查医务人员34 人,均出示了相应的执业资格。
另外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站17间,挂牌、使用、宣传的名称与登记名称不一致的医疗机构数有3间,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数3间。检查诊所27间,挂牌、使用、宣传的名称与登记名称不一致的医疗机构数有4间,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数15间。
经过这次专项检查,进一步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,今后应对医疗机构加强宣传培训,特别是对小型的医疗单位的负责人加强宣传教育,落实工作职责,明确具体责任。
(2017.06.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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